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的、离退休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出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手册(或执照)2、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彩色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相关的照相服务。3、再婚当事人需要特殊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注:如果是初级法院的话,离婚判决书,还需要携带相应的生效证明。4、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5、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办理结婚登记异地可以办理吗
不可以。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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