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买两套房,但是有条件限制,首先得是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然后需要第一套房是商贷买的,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最后是贷款利率:贷款年限在5年以下是3.75%,5年及以上是4.25%,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积金的提取一般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而且在提取的时候就要把房子的类型说明清楚,这样才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办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四)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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