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开始生效。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生效。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房屋租赁合同在何时开始生效?房屋租赁合同是用来明确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任何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其次,当事人必须就租赁房屋订立书面合同,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必要条件;第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房屋必须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后,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必须明确,以避免发生期限不明的情况。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在当事人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合同成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不以登记为前提,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就租赁房屋订立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房屋必须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必须明确。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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