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订立时,因缺乏必要生效要件,需要撤销权人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据此对合同是否有效进行确认,在这一段时间内,合同效力待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包括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示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等。
可撤销合同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撤销的条件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若想撤销合同就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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