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地产公证流程需要的资料如下:
1、当事人各方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者有疑问的,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给予协助。
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很多地方都用得着公证,那么,公证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公证程序具体如下: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
4、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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