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共保障房办理入住所需材料
1、办理入住时需携带《配租通知单、申请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份、申请人及常住人员一寸照片各2张;
2、廉租房家庭的申请人除老、弱、病、残、孕等情况可以由委托人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外,其他家庭的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3、办理入住家庭一定要严格按照通知单上注明的日期(上午或下午)准时去办理,不能按时办理的请及时与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和保障房管理公司联系。规定时间内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放弃入住的家庭需要在小区或资格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签属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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