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赔偿几万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工资水平确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工伤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至十级工伤赔偿待遇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以下待遇:
七级120864元,八级90648元,九级60432元,十级30216元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基金支付)
七级=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12个月=60432
八级=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9个月=45324
九级=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6个月=30216
十级=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3个月=15108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保基金支付)
七级=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12个月=60432
八级=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9个月=45324
九级=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6个月=30216
十级=201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5036)*3个月=15108
注: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附: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必要的康复费用等。如果单位给伤亡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5-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则仍由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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