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今年55岁,去年8月份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失业,只领取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年龄,为什么才领一年失业保险金。请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是怎样计算的?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不是依据失业人员的年龄大小来计算,而是根据缴费时间来计算的。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如果是第二次失业,即第一次失业后重新就业又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你如果对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异议,应查清你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你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然后根据上述规定确认你应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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