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四、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如果30天内,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离婚证。
一、民法典婚姻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婚姻冷静期最少是多少天
婚姻冷静期最少是30天。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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