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展商并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资格,那么,对于您在选购房屋过程中所交付的定金,您有权选择退回。
(二)如果您不愿购买房屋是由于发展商存在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或者在签署购房协议时无法就相关条款达成共识,在此种情形之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展商亦须无条件地向您返还所交购房定金。
(三)因发生了诸如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您无法承担相应的房款支付义务,此时,您同样拥有请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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