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自己辞职如何领取失业金
一般来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看,需要满足失业金领取条件的核心有三条:
1、所在单位已交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工作;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从上述来看,在领取失业金满足条件中的一条,需要“非本人意愿中断工作的”才能满足失业金领取条件,换句话来说自己自动离职并不属于非本人意愿的条件,即使交满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条件也不能参与失业金的领取。
例外情况:
1、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2、加班不给加班工资;
3、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给付劳动报酬等。
综合上述3条情况来看,不仅可以拿回失业金,还能向法院申请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累积计算的,即便这一次并不符合条件,但交费年限是予以保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全文9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