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进行过户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遗嘱、遗产继承公证书、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以及房子设计的平面图等等。单单凭遗嘱公证不能直接办理过户,遗嘱受益人需要拿这一份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公证员会要求所有的继承人到场。
有公证遗嘱想办理房产过户
准备好遗嘱等材料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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