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后,消费者网购商品从收到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法律支持了消费者后悔权。而该办法出台后,网购买家可以少花冤枉钱,而买家担心被恶意钻空子,各方都在期待着详尽的实施细则。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今年3月15日起,网购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部分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4类商品除外。这一新规定意味着网购一族的后悔权在法律上获得了支持。
对于管理部门推出的这项新规,网购买家和卖家们看法各异,有的抱有很大的期待,有的则存在一定的担忧。
买家
可以少花冤枉钱了
国家给我们撑腰了,以后再也不用天天赌咒做砍手族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新规公布后,邹女士和她身边热衷网购的小伙伴们专门庆祝了一番。
根据淘宝网提供的账单,邹女士最近3年每年的网购花费都在1.5万元以上,在她看来,这其中有近1/3花得有些冤枉。
每年网购那么多衣服、鞋子,有些货一到就后悔了,穿起来跟想象中的效果完全不一样。但是因为怕麻烦,碰到这种情况,邹女士一般也懒得去争取退换货,只是默默地在心中告诫自己下次再买就砍手。
现在有了后悔权,就不用担心再花那么多冤枉钱了。邹女士对新规的实施非常期待。
在她看来,网络购物虽然便利,但无法像在实体店那样亲身体验,而且网络上经过技术处理后的产品照片,与实际物品可能存在色差及观感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很有必要给予消费者后悔权。此外,当前网络上还存在着一些欺诈销售的现象,后悔权有利于维护网购族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卖家
担心被恶意钻空子
众多网购买家拍手称好的同时,一些网络卖家却对即将实施的新规存有担忧。
李先生在柳州市区经营着几家服装店,同时也在网上销售,我不担心消费者正常的退货,但我担心这条规定会被人钻空子。
李先生以前几年柳州一家知名商场的遭遇为例。当时那家商场也是推出了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活动,结果有人买了高档服装去夜店嗨过一晚之后,第二天又拿回来退。他标牌都没剪,按规定衣服算是完好的,但衣服上全是各种味道,还怎么出售呢?李先生问到。
更让李先生担心的是,如果生意上的竞争对手或某些网络人士针对一个商家故意买货退货,也会令他们难以为继。就像现在网络上活跃着的差评族,就让很多商家损失不小。李先生说。
与李先生不同的是,在网上经营本地土特产产品的阳女士却对新规的实施更为看好;我的网店早就承诺无理由退货、假一赔十,但真正要求退货的顾客比例却非常小。她认为,只要自己的产品质量过硬,完全不必担心消费者的选择。
相反阳女士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新规有可能将一些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网店驱逐出去,让广大消费者对网络购物更有信心,从而大大促进这个市场的发展。
各方期待
实施细则
目前距新规实施还不到一个月,但各方对其中的一些具体规定仍存有疑惑,大家期待相关管理部门出台更为详尽的实施细则。
上述网购达人邹女士就对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这一规定提出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如果商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即使是退货的运费,也应该由商家来承担;她建议未来应该明确相关细则。此外,对于7天之期该如何计算,邹女士也存有疑惑,如果是以物流签收之时开始计算,那么派件员请他人代签而购买者没有及时拿到的又该如何计算?
经营网店的李先生同样也是满脑子的问题。规定只列出了四类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其他一些不适合退货的产品怎么办?李先生认为,内衣物、化妆品等产品退货后都很难处理,但新规对此并没有明确。
另外,对于新规定要求退货时商品完好,李先生也觉得难于界定。衣服吊牌什么的都没拆、但有一股体味,电器什么都完好、但包装箱拆开了,这些情况该怎么算?他反复问道。
其他网络买家、卖家也抱有与邹女士、李先生类似的想法,大家都希望相关管理部门推出更为详细、有效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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