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把别人照片发网上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单纯发放一张照片,不透露姓名、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一般不认为侵犯隐私权。但如果是涉及两性关系等方面的照片就涉嫌侵犯了隐私权。
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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