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时的定金和违约金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都违约时,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不履约无权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提前解除合同需赔偿违约金,擅自转租需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坏。违约金可由当事人约定,不足赔偿损失时可请求超额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双方都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合同交纳定金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另外,违约金有两种约定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存在违约情况时,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应抵作价款或收回。未履行债务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债务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可约定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违约时可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罚则,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请求超过定金数额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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