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事故投诉的部门包括向医院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向卫生局投诉、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投诉之前,需要收集好投诉所需的证据,包括就医的收据、诊疗记录等。
处理医疗事故投诉的部门包括:1.向医院相关部门提出投诉;2.向卫生局投诉;3.如果医院和卫生局的投诉均无效,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注意投诉之前要收集好投诉需要用到的证据,包括就医的收据、诊疗记录等。
1. 医疗事故投诉处理部门有哪些?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投诉。医疗机构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并作出处理。对患者不利的,医疗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如果医疗机构对患者有损害,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可以投诉的部门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事故处理的人民解放军军事医疗机构。
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处理医疗事故投诉时,需向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负责医疗事故处理的人民解放军军事医疗机构提出投诉。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就医的收据、诊疗记录等。医疗机构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并作出处理。如医疗机构对患者有损害,患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事故处理的人民解放军军事医疗机构为可投诉的部门。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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