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签订合同后,经公司盖章后,经房地产局鉴定,完成后通知客户签订合同。这个过程没有具体的期限。根据开发者的工作效率,一般需要两三天才能完成。取得合同后,开发者去房地产局取记录。新建住宅的网络签名合同一般由供应商的销售部签订。住宅交易管理部门向供应商提供系统接口。这个界面可以直接打印记录合同,但是二手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没有这个待遇。
购房合同的内容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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