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论发布后,如何处理?
时间:2023-07-16 11:32:32 2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是据此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

1、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就可以报销费用。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

(2)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住院伙食补助;

(4)护理费;

(5)交通费、住宿费;

(6)康复治疗费;

(7)辅助器具费;

(8)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则这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样带好资料找用人单位报销。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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