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是辽宁省第一个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县。五峰镇河布图村原统计农民承包面积7843亩。经实地测量,实际面积为8782亩,增加939亩。如何处理多余的区域?
在实际处理中,该村是根据承包地范围内的原始承包记录确定的。五峰镇河布图村村民王×忠告诉记者:“确权前,我家有20亩地,确权后是25亩,主要是因为原来的“耕地”和边块地都“确认”给我了,“针对土地权属确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彰武县政府组织了50多个村和农民参加的座谈会,按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解决矛盾。各村还成立工作组,对遗留问题和实际问题逐一进行调解处理,全县共解决纠纷548件。
[分析]
关于“如何登记被测面积”的问题,辽宁试点地区普遍反映,经测算,承包地面积与承包地面积存在差距。一般来说,农民的承包地面积大于实际测算后的承包地面积,少数农民的承包地面积小于承包地面积。造成土地承包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原因有很多,如土地承包中考虑了粮食产量因素、土地定级、按土地生产力进行分配等。如果按实测面积确认确权,不少农民并不认同。
试点地区采取的措施是:一是按土地承包方案分等定级造成人均承包面积不均的,在确权中按实测面积确定,并注明形成原因;二是土地承包数量不均衡的农民通过劳务延伸增加的,要进行临时登记,并标明“延伸”地块;三是少数村干部权利承包的,参照村(组)人均面积更正后确认;四是实测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合同面积,根据实测面积确定权利,并注明差异和缺地原因。
关于“如何登记转让土地”。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很多,比如,在收回长期承包地时,虽然权利已经确认,但没有落实到具体地块,仍然由大承包经营;也有一些问题,由于设施农业的发展,大部分地块都是多承包经营跨过温室,原有的界限被打破了,农民实际上无法分辨界限;一些承包地被转让了,业主经常合并土地,导致四界消失,这使得原来的承包农民很难确定界限。
原则上,试点地区的意见要回馈于民;不能回馈于民的,要交给户,合理确定承包费,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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