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代理人拒绝签收,无法直接送达税务文书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留置送达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人员或者其他第三方见证人到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被邀请到场的见证人填写见证内容:“税务机关直接送达税务文书,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无法直接送达”字样,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的,应当取得见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料。税务人员不应作为见证人。必要时,可以制作《现场笔录》或者视听资料记录留置送达过程。
一、支付令能不能向债务人同住成年家属留置送达呀
支付令可以向债务人同住成年家属留置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支付令属于诉讼文书,可以交由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拒不签收的留置送达。但是债务人外出打工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留置送达的意义不大,因此此种情况一般不适用留置送达。
二、起诉书送达的办法
起诉书一般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等方式传送到被起诉者手中。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全文6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