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住两用房产权到期后是否可以续期
商住两用房产权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业主可以联合提出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申请续期获批准的,应缴纳续期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产权何时开始计算
房屋产权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房屋产权证手续怎么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n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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