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了二手房之后的物业费缴纳,如果前面的房子的主人没有缴纳清他之前用的物业费的话,是需要看你与前业主在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签订的合同的。所以当发现买之前的物业费还没有缴纳清楚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将之前与前房子的主人一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在该合同之中有着明确的约定:在买房买房子之前的物业费是由现在的业主自己承担的,那么现业主就需要自己将之前的未缴纳的物业费缴纳清楚,但是如果在合同中的要求是让原业主来承担或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现业主需要再仔细查看之前在与原业主签订买卖房屋合同的时候,原业主有没有给现业主留下专门缴纳物业费的物业保证金,如果有物业保证金的话,那么就直接使用这笔物业保证金来缴纳之前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但是如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现业主没有留下物业保证金的话,在签订买卖房屋合同之前的物业费由原业主自己来承担,在签订合同之后所产生的物业费则由现业主自己承担。
3、如果存在原来的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话,那么第一,你可以首先先找中介,因为现在很多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来进行买卖的,如果你的房屋买卖也是中介来进行的,那么你就可以让中介来进行之前的物业费的缴纳,然后让中介自己去寻找原业主来追要物业费。但是如果不是中介的话,现在的业主也是不需要缴纳之前的物业费的,由物业费自己向原来的业主进行追要物业费。但是如果原业主和现业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其他的相关的合法的条件的,那么则需要按照合同签订的内容来进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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