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中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参照现有家庭成员确定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的新家庭成员登记为共有人,并在备注栏注明“与户主的关系”。
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属于农民的家庭成员只能以一方共有人的身份进出,并出具另一方村组不是共有人的证明。
现有家庭成员以户籍为基础进行登记。应按国家规定填写,如个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已婚女儿、大学生、现役军人、转出服刑人员也应登记,但要注明。
部分家庭承包户成员已经是国家财政供养人员,是否可以认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不能认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