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企业类型申请资料
时间:2023-05-10 08:45:21 3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1

2.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1

3.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1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

5.《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或《注册证(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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