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在车祸事故中死亡后,事故责任人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不过,因为被扶养人的情况不同,所以得满足条件的被扶养人才有权领取。因此,受害人收养的子女能不能主张抚养费,得看其是否满足以下的条件:
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2、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所以,受害人生前收养的子女,确定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那么事故责任人还是得负担抚养费。
不过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收养子女需满足法定的条件,按照法定的程序签订收养协议,才属于合法的收养关系。所以,如果受害人未经过合法收养,那么收养人是否有权继续主张抚养费,那么得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事实上,根据非法收养子女亲生父母的情况,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做如下安排:
1、如果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且现在还有抚养能力的,那么收养人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也不能继续认定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
2、如国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经去世,或者被宣告失踪下落不明的,或者现在已经丧失抚养能力的,那么还应继续视为被抚养人。
最后,车祸事故中受害人死亡后,受害人有多个未成年子女在抚养的,其实有些事故责任会避免承担过重的赔偿,直接忽视受害人非婚生的子女,其实包括收养的子女,这个时候就要注意在必要的时候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一、被抚养人有哪些?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三)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四)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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