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业禁止协议在雇佣期内是否有效
在雇佣期内,竞业禁止协议成立,但竞业限制协议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23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第24条【竞业禁止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禁止的人员应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业主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自行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不得超过两年。竞业禁止期间,双方的责任是什么?
1。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如因用人单位原因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终止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获得与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的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自行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如果工人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竞业禁止实施后,用人单位应当向被竞业禁止的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在要求雇员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后,或者在雇员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后,雇主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雇主可终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在解除竞业禁止协议时,工人也可以要求雇主为竞业禁止向工人支付额外3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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