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停车场车辆损坏由车主承担市民经常见到此类霸王条款。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首批27种涉嫌违法的霸王条款,进入黑名单的霸王条款经营者如逾期不改正,将予以行政处罚,最高罚款3万。
这是北京工商首次披露27种霸王条款,此前市消协在5月23日点评5类典型霸王条款。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全市工商开始对这些违法条款开展行政指导,经营者顽固不改的将予以行政处罚。下一步将继续收集不公平消费条款,对涉嫌违法的案例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最高罚款3万。
去年11月,市工商局要求商家在今年2月14日前对违法条款自查自纠,今年3月,全市工商对现存的霸王条款开始全面收集,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3929家,收集格式合同3115份,并通过市消协征集279条,主要涉及房产中介、装修、美容美发等。问题集中在经营者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等。
首批霸王条款黑名单(部分)
浴场内追逐打闹发生伤亡事故,后果自负。
场地使用过程中有人身伤害,本公司不负责任。
客户送洗衣物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坏,恕不负责。
公司不承担任何情况下可能造成的跑水、漏电等损失。
对会员遗失或遭窃的物品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停车场停放车辆损坏或丢失由车主承担责任。
在一个月内提取衣物,逾期本店不负责保管。
本店商品概不予退换。
买车人违约时,已付的购车款不予退回。
本中心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酌情调整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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