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农村妇女无论已婚与否,都享有与男子相同的权利。因此,我们经常看到许多女儿为了分割父母的财产而与家人对簿公堂。
当已婚妇女在其母亲家庭的土地被征用时,谁将负责土地补偿?农村土地要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结了婚的妇人结婚的时候,她母亲的地不会被夺去,她结婚的时候也不会得到新的土地。土地被征用的,已婚妇女有权享受补偿。当然,为了体贴父母,很多人不会参与分享。如果他们想分享,一切都要通过家庭协商解决。
如果已婚妇女的户籍仍在她母亲的房子里,那么当她母亲的房子被拆迁时,已婚妇女也可以分担拆迁费。当然,如果已婚妇女的户籍已不在母亲家,就不能分担母亲房屋拆迁的补偿。
大多数情况下,已婚妇女家庭的征地或房屋拆迁补偿由家庭协商解决。有些人会因为分红不均而上法庭。在家人面前,我们不必为了钱和父母吵架。钱很重要,但家庭更重要。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特别是“已婚妇女”合法权益的村规民约,有关部门要指导村委会进行修订。对有异议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个人也可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上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不适当、不合法的文件,应当及时纠正,甚至取消、废止。此外,私人住房用地审批制度不完善等政策原因也不能成为侵害“已婚妇女”合法权益的借口。现在已婚妇女已被确认为无房户,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房,从法律层面上看,相当于农村有了合法的私有土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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