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流动女性生育保险:应普惠更多女性
时间:2023-06-07 08:03:10 1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导读]:在外打工的流动女性很多人处于生育年龄,生育保险对于她们意义重大,她们可能会因为生育不得不离开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她们职业生涯的中断。全国妇联建议,应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政府补贴两方面组成;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助。

从河南来北京打工的小董,面对妻子第三次鼓起的肚皮发了愁。和他一起在京打工的妻子三年间做过两次引产,眼下这是第三次怀孕。医生曾发出过警示:若再引产将来可能失去生育能力。若是让妻子将孩子生下来,不菲的生育、保育费用对收入不高的他们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在北京,像小董夫妇这样年龄不小、但在生孩子和所需费用之间犹豫的人大有人在,其中又以外来务工者居多。人们有理由这样想:如果这些外来务工者能够享受到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他们或许将不会在生与不生这一选择中久久苦恼与徘徊。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记者注意到,在社保法草案中的生育保险,其覆盖范围只包括城镇单位在岗职工。那么,失业职工、非正规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谁来为她们的生育保险埋单,成为本次两会代表委员们深层思考的问题。

在一般的城市,生产花销约为3000元,若施行剖宫产手术等则需要4000元~5000元。单纯生孩子的费用不算高,但如果在生产中发生一点意外,或者染上点疾病,后续花费对于那些务工人员就是天文数字了。全国政协委员孙毓敏算了这么一笔账。

她指出,在外打工的流动女性很多人处于生育年龄,生育保险对于她们意义重大,她们可能会因为生育不得不离开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她们职业生涯的中断。

调查显示,流动女性中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并不多。在目前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讨论中,相比较对工伤保险的更多关注,生育保险似乎被忽视了,而在各地进行的农民工社保政策调整中,生育保险基本没有被纳入考虑范围。

目前一些城市的外来女工只能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却不能参加生育保险,她们的权益得不到根本保障。对此,来自广东的董明珠代表认为,现有的生育保险在鼓励妇女就业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生育不只是职业女性的事,而是所有女性都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生育保险不应只针对职业妇女,所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都应有权享受。

而事实上,这一现象早就引起了全国妇联的注意。在今年两会提案议案和建议中,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中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修改建议,是全国妇联十分重视的一项。

[导读]:在外打工的流动女性很多人处于生育年龄,生育保险对于她们意义重大,她们可能会因为生育不得不离开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她们职业生涯的中断。全国妇联建议,应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政府补贴两方面组成;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助。

全国妇联在该建议中指出,《社会保险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已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但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相比,该法中对妇女发展影响较大的生育保险部分在覆盖范围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全国妇联认为,目前,生育险覆盖范围只包括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依此,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仅占每年1600万出生人口中的12%(不足200万)左右,与广覆盖的目标要求相差甚远,故建议突破现行制度的制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在提交全国人大的建议中,经过长时期的数据积累和调研,已经为涉保对象提出了一个基本范围:将生育保险覆盖对象扩展为包括职工、失业职工、非正规就业人员(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者如农民工,个体从业人员,家庭雇工等)、农业劳动者、城乡未就业人员、国家公务人员。

而作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相关立法进程的亲历者、见证者、推动者,郑功成代表,面对生育保险亦有着他独特的理解。

尽管草案在生育险与户口关系方面制定合理,但它关于生育险的部分仍存在一些问题。

他坦言,生育保险应该由现在的只面向职业女性发展为面向所有的女性,由现在的社会保险性的保险上升到福利性、普惠性的保险。

对于回到农村生育的流动女性,至少在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假工资和津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补偿。有些委员就此建议,可以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个人账户,以保证流动女性能够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来自天津的王书平委员在本次向大会提交的提案中也给出了相关对策。他在提案中指出,应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督导有关企业按现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然而,另一个问题也摆在我们面前。有相关专家就曾表示,对于医疗、失业、养老,生育保险这样的福利,是应该由企业来承担还是由政府来承担,或者各自承担多少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如今,由于企业不上三险一金(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与职工产生纠纷的报道屡见报端。很多小企业在缴税方面采取一些所谓的合理避税手段,在和员工协商工资之时,提出了两种方案供员工选择:成为正式员工,缴纳三险一金,但基本工资低;不做正式员工,不给缴纳三险一金,工资给得高。实际上,很多职工迫于工作岗位而选择了后者,很难说生育保险不会步此后尘。

[导读]:在外打工的流动女性很多人处于生育年龄,生育保险对于她们意义重大,她们可能会因为生育不得不离开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她们职业生涯的中断。全国妇联建议,应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政府补贴两方面组成;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助。

由于生育保险带有福利色彩,政府通过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企业不缴、欠缴、少缴生育保险费者,将被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处理,这势必会给企业增加一笔不小的负担。

强制企业缴纳生育保险金,极有可能使企业在用工方面的性别倾向性更明显,会加剧女性的就业困难。孙毓敏委员就不禁对此颇为担忧。

如何缓解这种矛盾,全国妇联在建议中给出了相关意见: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影响职工个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建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除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外,还可根据情况对继续雇用产后女性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补偿培训费用/产假期间替换工人费用。

生育保险是对以妇女为主承担的人类再生产劳动的社会补偿,与其他险种相比,具有更加明显的社会性,更应该强化政府在生育保险中的责任。全国妇联建议,应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政府补贴两方面组成;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助。

如果说,至此,本次两会上修改社保法草案中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的呼声,正以积极态度进入主流。那么,郑功成代表的话则更多地让人看到了希望。

他指出,作为保险类,较少国家是把生育险作为单独的险种,多数国家都是把它放在医疗保险里面。参加了医保,有生育行为发生的,就自然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他解释道,我们也在研究是不是可以这么做,让所有人参加医疗保险后,不管有没有就业,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这,也许是生育保险发展的一个方向。

全文2.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0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新时间:2024-01-19 16:45:11
查看生育保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生育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关注流动女性生育保险:应普惠更多女性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注流动女性生育保险:应普惠更多女性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