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有:
1、受让人受让该债务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如果不是真实的,则转让的债务无效;
2、受让人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等,如果没有,会给债权人带来风险;
3、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