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禁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指的是什么
终生禁驾,从字面以及日常人们的普遍认为来看,指的是终生不允许再驾驶机动车。而'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则指的是自交警部门的决定生效之日起不能再向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类似于对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中的累积记分制度。其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更不是行政强制执行。它是法律授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日常行政管理时,在对其初次或重新取得驾驶证的申请条件中所设定的一种禁止性管理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共有两款,第一款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款规定的是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违法违规、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同时给予两种处罚(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这一款与行为人是否逃逸没有关系,只要行为人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就可给予上述两种处罚。第二款规定,主要是针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包括'终生禁驾'。这一款非常明确的规定了'终生禁驾'的条件,即:交通事故和逃逸。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处'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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