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安置补偿协议与征收补偿协议的区别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安置补偿适用《土地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征收补偿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数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换的场所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赔偿数额和赔偿期限过渡的方式、期限等事项,应当订立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性基本农田;
(二)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上;
(三)其他耕地70公顷以上土地。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转让农用地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得单独进行征地审批;经人民征地批准转让农用地的。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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