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二、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申请条件
(一)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二)劳动能力鉴定(或轻伤放弃鉴定)
备注:市属用人单位的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区属用人单位的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以工伤认定书载明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准)
三、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第五条第三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四、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区属用人单位的从其规定)
五、厦门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区属用人单位的详见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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