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平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南平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办理材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3.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三、南平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
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社部第18号令)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
全文5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