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有套房子赠与我,我已婚,这算婚内财产吗
时间:2023-03-20 19:30:25 2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姐姐有套房子赠与当事人,当事人已婚,这房子不一定算是婚内财产。只要双方约定婚内所得归各自所有,或者姐姐在赠与当事人时明确指定房子只归当事人所有的,则房子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当事人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反之,没有上述情况出现的,则当事人受赠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该归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归谁的情况有: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当属于买受人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以子女名义登记,视为只赠与子女,该财产被认定为投资者子女的

如果房子是一方的父母出钱购房,但写了双方的名字,且没有借条,那么这房子就是双方所有,将被认定为他俩的共有财产。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的,归双方共有,即便是双方闹离婚,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二、婚后父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离婚了分房子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明确表示为自己子女所有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该套房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特殊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三、房子拆迁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拆迁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该房为夫妻双方在婚内所得,且二人在婚前未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法律规定,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不过如果该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那么该房就是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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