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和分立不需要进行财产清算。被合并分立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合并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承继。分立之前的债务原则上由所有分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合并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应该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依法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无需清算。公司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二、公司注销后发生的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务并不因此而消灭,公司注销前必须先经过清算,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
《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
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三、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吗
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没有权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公司合并的可以。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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