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如何
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如果代理人及时予以追认的,则合同对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拒绝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在代理人追认前及时撤销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无权代理属于什么合同
分情况判断。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代理人名义从事民事行为,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合同,合同效力待定,看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追认的合同有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三、无权代理合同可撤销还是无效
可以,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三)乙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
(四)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
(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六)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七)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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