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为人本身并无占有他人财物之明确意图(即从未设想过实施抢夺或抢劫之行为),那么其缺失了必要的犯罪故意要件,故无法被判定为犯罪。
对此类案件,警方需依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被盗财物的具体价值、以及报警人所选择的报警路线及相关细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与分析,以作出最终的判断结果。
在此过程中,刑事起诉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负责查处此案的公安机关承担。
然而,若公安机关决定以涉嫌罪名将被告人诉至法院,必须确保已排除了所有存在可能性的其他解释或情况,如未能做到这一点,则法院亦不会基于存有疑问的事实,对被告方做出推定性判决,从而确认报警人为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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