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满足的话就可以的。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经济适用房有权继承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政策有如下几点:1、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审核已完成,则无须重新审核。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合同则继续有效,若死亡者是主申请人的,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并且要重新签订合同。3、若是在合同期满时,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符合准入的标准。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5、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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