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认定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即小型微利企业,根据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①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企税实施条例#92)
②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财税〔2009〕69号)
一般情况下创业初期的投资收入都能够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能够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因而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应当重视会计账簿管理,依法纳税的同时也便于根据会计记录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2、我国小微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
1)部分企业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2)部分企业免征营业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部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时的会计处理应注意: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2)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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