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人员不是无罪。特赦人员是否无罪,要看刑事诉讼追诉期。如果公诉机关不再追究,法院也不会审判,即是无罪。特赦是国家放弃对一部分服刑罪犯继续执行刑罚的权力,其效果等同于刑罚执行完毕,特赦仅免除刑罚不免除犯罪。对被特赦的罪犯应该按照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管理。国家机关会公布被赦人的名单,仅赦刑而不赦罪,特赦后再犯罪则有可能构成累犯。
什么是无罪过事件?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属于无罪过事件,当事人不需要负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全文4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