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期不一定无罪的。若公安机关有对犯罪事实进行立案,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是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罚的比如涉嫌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抢劫致人死亡罪,过了二十年,公安机关认为必须追诉的,公安机关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可以进行追诉,则犯罪嫌疑人是会被提起公诉,判处刑罚的。
犯罪分子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1、犯罪分子过了追诉期不一定是无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追诉有可能就不是无罪。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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