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的合同失效是否意味着无效
时间:2024-08-08 05:20:31 3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附期限合同的失效应视作并非绝对性的无效事项。

故所谓附期限合同之失效,实为附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在由合同双方法律主体协商一致缔结之时,可依法就此订立附有终止期限的合同,然而此类合同于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则自动失效,此种情况与合同自始生效但却在后来丧失效力的情形有所不同。

因此,依循法理,应将附期限合同之失效视为并非必然意味绝对性地无效,相反,它只是表示相应期限届满后,合同会丧失法律的约束力,且其效果并不追溯既有案件。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全文2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附期限的合同失效是否意味着无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附期限的合同失效是否意味着无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