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增值税免城建税吗
一般情况下,免。
根据税法规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计算缴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例外情况,出口免税,不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出口退税的免抵税额要计算缴纳城建税和附加。
二、作为个体经营户需要纳税吗
个体户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
个体户最主要的缴纳以下几个税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其中,消费税是由零售贵重首饰和金银珠宝的个体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是由从事文化娱乐业的个体户缴纳。其它税费是共性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都要缴纳。
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增值税一旦免于缴纳,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也一并减免。
但是,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与增值税减免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政策适用于所有个体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减免。
三、二手房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了营改增的细则。
对于大众关心的个人销售房屋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此次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称《规定》)做出了明确的安排。
《规定》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规定》强调,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规定》还明确,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次个人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对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采用了统一表述,并未区分非普通住房和普通住房。
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主要是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单套建筑面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实际成交价格等制定的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营改增后,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也纳入免征范围,将减轻这部分住房的交易税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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