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事故认定书如何撤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不服,提出复议时,如果上级部门责令重要鉴定的,会对鉴定结论进行撤销,重要进行鉴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二、责任事故认定书多久出来
交通事故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一般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来;如果驾驶人逃逸的,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出来;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三、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处理
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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