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取得房产证后随时可以再次买卖。产权人可以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收取房屋产生的经济利益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
一、购买二手房误区有哪些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二、现在农村有户口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政策限制宅基地的转让,但不能以此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农村的房屋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而农村房屋买卖是否有法律效力就要看是否按照法定的流程(村委会同意、共有权人同意等)进行买卖。已过户房产证的农村房屋买卖中,不动产物权已发生转移,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为有效。
三、房屋交易后未过户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交易后未过户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
虽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行为涉及到诸多风险,因此买卖双方一定要制定严密的买卖合同条款,将纠纷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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