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保与共同担保区别如下:
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共同担保是为两人以上的担保人提供同一债务的担保;
2、再担保人享有主担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也享有专属于再担保人的抗辩权。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共同担保的共同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担保责任,即每个担保人只对自己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联系与区别
1.联系
两者都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形式,都以获取借款之类的财物为目的,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力履行情况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全措施。
2.区别
(1)担保种类不同
保证担保属于人保,是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担保是物保,是以具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
(2)担保提供方式不同
保证担保必须通过第三人做保证人达成,而抵押担保中抵押物可以是自己或第三人提供的财物,没有限制。
(3)担保要求不同
保证担保中需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才可以做保证人。而抵押担保只需要抵押物具有一定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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