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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