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告诉处理的案件有:侵占案件;虐待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侮辱、诽谤案件等。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一般不予处理。受害人向公安机关起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类
在判决任意案件的时候都需要根据证据来判定结果,若一个案件中没有真实有效的证据就不能判处当事人的责任,因此证据对于一个案件来说十分重要,尤其是刑事案件,因此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刑事诉讼证据,其中刑事证据具体分类包括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等七大类。’
《刑法》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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