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的教师,不会被轻易被辞退。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
一、教育局和学校签订的合同是进编制吗
如果当初的教育局招聘文件中明确注明招聘的是有编制教师,那么不总担心,肯定有编制的,与学校签订合同是学校担心人才流失,为了约束几年内只能在这个学校教学,不得调走或报考其它部门或单位,属于留人的一种方式。所以说,教师入编考试签合同后到底是什么职业类型,要看当初的文件说明。如果是事业编制,都应该是和教育局签合同,财政全额供给,不会是和学校签。和学校签的,是合同制。
二、受教育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教师档案在教育局还是人社局
教师档案存放单位:
1、通过公开招考的教师,档案一般存放在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管理。
2、具有教师编制的老师,档案一般存放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带编制的老师工资是由财政全额拨款,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所以归人社局管理。
3、临时聘用的教师或者学校行政和后勤类员工,档案可能由学校统一存放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务中心代管。
4、支教老师档案由原学校或者原单位保管,待支教工作完成后,落实了新的工作单位,再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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